來料加工外企電子廠人事管理規則
編號: 時間:2021年x月x日 書山有路勤為徑,學海無涯苦作舟 頁碼:第29頁 共29頁 來料加工外企電子廠人事管理規則 第一條 目的 本廠為樹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.特制定本規則.凡本廠所屬從業人員之管理.除法令或本廠另有規定外.均依本廠辦理. 第二條 員工守冊 一. 以誠相待.公私分明.相互尊重.協力完成企業經營目的. 二. 服從指揮.遵守規定.盡職守.主管對員工應親切誘導. 三. 認真工作.愛惜公物.不得浪費.提高品質.增加產量. 四. 言行誠實廉潔.不得收受饋贈.不私自帶公物出廠圖利他人.及足以破壞 本廠形象之各項行為. 五. 職務有關事項應循級上報不得越級.但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在此限. 六. 工作時間內.未經核準不得會客或擅離工作崗位. 七. 未經核準.不得私自帶親友入工廠或宿舍. 八. 不得攜帶危險物品:兇器.攝影機.易爆及與生產無關之用品(零食)進入工作場所. 九. 不得泄漏業務及職務上之機密. 十. 規定時間上下班.穿著制服.佩戴識別證.服儀端正. 十一. 依本廠業務需求.接受訓練.出差.支持及調動. 十二. 廠內全面禁煙.吸煙者需在工廠外面或指定之場所. 十三. 保持工廠環境整潔.禁止隨地吐痰及亂丟拉圾. 十四. 愛惜食物.個人自覺控制飯量.嚴禁亂倒剩飯菜的浪費行為. 十五. 員工出廠應注意安全,遵守有關規定.發生任何事故.本廠不負任何責任. 第三條 報到程序 新進員工必須先核準雇用后.應按人事單位指定攜帶之文件.日期及地點親自辦報到手續. 第四條 雇用 一. 應征本廠從業人員者.應先審核通過后.才得雇用. 二. 凡雇用人員須與本廠簽訂勞動合同書.并完全遵守無異議. 第五條 試用規定 一. 試用期為三個月.被雇用人于試用期間經廠方認定不適用.得予辭退不得異議.若在7天實際工作日(含)為廠方辭退者.由廠方負擔伙食及住宿費用.不另發給工資.如果實際工作日8天(含)以上辭職或被辭退時.公司應支付工資. 二. 依據被雇用人員技能與專長.由本廠安排或調動工作. 三. 新進廠員工須繳服裝費150元.滿3個月后辭退全數退還.如遭廠方辭退可退回押金.自行離職則不退回押金. 第六條 作息時間 一.日班:上午08:00~12:00 午餐及休息 12:00~13:00(11月~3月) 午餐及休息 12:00~13:00(4月~10月) 下午13:00~17:20(11月~3月) 晚餐及休息17:00~18:00(11月~3月) 下午13:00~17:20(4月~10月) 晚餐及休息17:30~18:30(4月~10月) 加班18:00~22:00(11月~3月) 夜班22:00~08:00(11月~3月) 加班18:00~22:30(4月~10月) 夜班22:30~08:00 (4月~10月) 二.員工每日上下班應親自打卡.并將出勤卡放于指定卡箱內.不得隨身攜帶或攜出廠外.違者每次減發出勤獎金2元. 凡因公外出外未能打卡或忘記打卡.應提出”申請單”說明原因時間.經單位 主管證明送人事單位.否則以當日未出勤論. 忘記打卡者每次扣出勤獎金2元. 三.不得委托他人打卡.違者每次雙方均以曠工半個月論. 四.出勤卡不得擅自涂改. 違者當日均以曠工論.如對出勤卡有疑問時.請洽詢人事課處理. 第七條 考勤規定 類 別 事 由 處 理 遲到 遲到1~2分鐘 遲到3~15分鐘 遲到15分鐘以上 每次扣2元 每次扣5元 須辦理請假.2天內未請假者.當日以曠工計 早退 早退15分鐘以內 早退15分鐘以上 每次扣5元 須辦理請假.2天內未請假者.當日以曠工計 曠工 1.未請假者或請假未準而不到工者 2.滿假不到職.又未續假者 3.委托代人卡 4. 涂改卡片者 5.組織調動.擅不到職或拒不工作者 6.工作期間擅離工作岡位 7.出工不出力.生產時間不從事生產.因個人主觀原因不出產者. 1.扣發當日工資 2.曠工連續三日者開除. 3.雙方扣當月1/2工資. 4.當月全勤及績效獎金不發放. 5.申誡一次. 6.曠工時間4小時,必須有醫院證